課程資訊
課程名稱
刑事訴訟法下
CODE OF CRIMINAL PROCEDURE (2) 
開課學期
97-2 
授課對象
 
授課教師
林鈺雄 
課號
LAW3262 
課程識別碼
A01 35302 
班次
E1 
學分
全/半年
全年 
必/選修
必修 
上課時間
星期二A,B(18:25~20:10) 
上課地點
共201 
備註
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
總人數上限:200人 
 
課程簡介影片
 
核心能力關聯
本課程尚未建立核心能力關連
課程大綱
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課程概述

刑事訴訟法乃法律系學生必修之基礎科目,在國家考試上亦佔有一席之地,對於學生畢業後可能從事之檢察官、法官或律師業務尤為重要。本課程教學設計上以培養學生刑事訴訟之基本觀念為主,但為拓展學生進一步思考刑事訴訟相關問題之空間,訓練學生未來執業時獨立解決問題之能力,教學範圍將兼及外國之學說、判例與立法例,並輔以實例比較對照。
由於刑事訴訟法最近歷經多次大幅修法,並且幾年來之學說創新,以傳統領域與新的發展併陳的結果,致使教學範圍過於龐大。本課程設計之教學領域乃從序論到第一審終結,內容著重於基本原理原則、訴訟主體、訊問、強制處分、證據的總論問題以及從偵查到審判的各論問題。至於傳統刑事訴訟法領域及我國實務特別重視的單一性同一性問題,以及救濟審(含通常救濟及非常救濟)幅度廣大,則以刑事訴訟法專題研究等課程列為選修科目。
 

課程目標
由於授課之範圍廣泛,但每週上課時數僅有兩小時,為求最大之授課效果,本課程將提高上課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修課同學將分組,全體同學必須事先研讀指定教材,分組同學並必須負責解答教師事先指定之問題或案例,並於課堂提出口頭報告,由全體同學討論後,再由教師講評說明。課程進行中,視情形決定是否舉辦一次由同學擔任演出的實習法庭之詰問活動。
最新參考資料及各講之補充教材將隨上課進度逐步公告於教學網站。

 
課程要求
注意課程概述之要求,未能配合者請勿修課。 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
 
Office Hours
 
指定閱讀
 
參考書目
•林鈺雄,《刑事訴訟法》,2007年5版(僅列主要參考教材,其餘於上課分發講義)。 
評量方式
(僅供參考)
 
No.
項目
百分比
說明
1. 
期初報告 
20% 
本課程之修課同學,必須分別於上、下學期繳交一份實例研習書面報告及法庭觀察報告。評分方式,將採綜合計分法,原則上書面報告佔二十分,上課之報告、討論及演練佔二十分,測驗成績佔六十分。 
2. 
上課報告與討論 
20% 
 
3. 
期末成績 
60% 
 
 
課程進度
週次
日期
單元主題
第1週
2/17  期初考















 
第2週
2/24  主題1 刑事訴訟之干預處分_總論

 
第3週
3/03  主題2:干預處分各論_羈押
 
第4週
3/10  主題3:干預處分各論_搜索
 
第5週
3/17  主題4:干預處分各論_其他
 
第6週
3/24  主題5:證據通則
 
第7週
3/31  主題6:嚴格證明
 
第8週
4/07  主題7:證據禁止
 
第9週
4/14  主題8:裁判
 
第10週
4/21  主題9:偵查通則
 
第11週
4/28  主題10:不起訴處分
 
第12週
5/05  主題11:告訴主題 
第13週
5/12  主題12:公訴
 
第14週
5/19  主題13:自訴程序
 
第15週
5/26  主題14:準備程序
 
第16週
6/02  主題15:審判程序
 
第17週
6/09  主題16:特別程序
 
第18週
6/16  測驗